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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4 2009.10.27。夜。我又喝太多水,睡前。明天两个肿眼泡算是万幸,一大一小的眼睛才最恐怖。今天早上就是如此,我化完妆才发现。
我写林小小的故事原本很有劲头,我喜欢我的主人公姓林。很奇怪,我并没有同林姓人特别打过交道,没有任何情结,但是我喜欢“林”字的画面感,很宁静又不寂静。所以我一开始很兴冲冲地想写好这个故事,原因就是这是我第一次给主人公起了个满意顺耳的名字。
写到林小小的爱情我有些语塞,忽然有种“只是当时已惘然”的落寞,这使我顿时没了兴致。就像高潮前飘飘欲仙时,听到宾馆服务员或隔壁住客急促的敲门声和尴尬但礼貌地请求你减小音量。这么比喻的缘由并不仅仅为了意指“扫兴”,更多的是一种对于自身私密暴露于日光之下的不安与恐惧。即使隔着一道门,我还是能想想对方的眼神。那个站在门后中断你做爱的人,就好似站在你面前,纵使你面红耳赤,他也已经从你的叫声中明白无误地描绘出了赤身裸体的你并且前来告知你。我和可能读到林小小的人们,相隔的只是一个面具似的人物,他们会像那个门后的监视着一样,透过单薄的面具,看见作者的惆怅与落寞,看见我从不愿被他人所知的因爱情所受的久不能愈的伤害,这并没有比赤裸着供人遐想更好些。
但我依旧要写不是,改日收起可悲的自尊再继续写,我是飞蛾。
写在草稿本上的日记,考试日程将至使我意识到这本草稿本不久便将作古,于是再抄到这里。以此提醒自己继续给林小小以人格和生命。
S.Rill 引用通告此內容的引用通告是: http://fayefly.spaces.live.com/blog/cns!34F6F7C279AB59D2!1003.trak 引述這則內容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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